前些日子重讀彼得杜拉克的書「管理的使命」,談到「何謂企業?」,其中提到企業的基本功能之ㄧ,並釐清推銷與行銷之間的混淆。
….當經理人談到行銷(marketing)時,他們通常以為指的是銷售部門(selling functions)有組織的表現,其實這仍然是推銷(selling),並非行銷,仍然是以「我們的產品」為出發點,仍然是在找尋「我們的市場」。真正的行銷是….. – 以顧客的屬性、地理位置、現實情況、需求及價值為出發點。真正的行銷不是問「我們想要賣什麼?」而是問「顧客想買什麼?」;不是說「這是我們的產品或服務能做到的。」而是說「這些是顧客所尋找的價值、需求的滿足。」
這是一種思維模式,組織的思維模式是從「我」出發或是從「顧客」出發,會構成組織不同的行為,這有點像「利己」與「利他」,本質上完全的不同。
彼得杜拉克先生說:「The customer defines the business.」,不以顧客需求作為企業經營的基礎,企業能取得成功?永續經營嗎?